小法君解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在高速公路的建设中,工人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但是农民工的薪资发放问题却始终得不到保障,为了进一步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我国新颁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文简称《条例》),那么《条例》的颁布对于作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我们,又有哪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呢,建管小法君为您说法。
1.关于规范用工形式
《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小法君提示
各位小伙伴儿注意啦,《条例》首次规定了用人单位要对每一位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就此管理农民工不再仅是包工头的工作,并且就工资支付的相关问题,要确保与每一位农民工形成书面约定,这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是积极履行了我们的社会责任哦!
2.关于工资发放形式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小法君提示
《条例》明确指出了工资要以货币形式支付,并且通过列举的方式明确了支付方式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下面一句是重点,要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小伙伴们,请把本人圈住,这是重点,是劳动监察部门可能会考的重点哦。
3.关于工资支付台账和工资清单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
小法君提示
小伙伴们,涉及到财务了呦,将农名工工资编成书面台账予以保存,并且支付工资时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看似增加了我们的工作,实际上无论是对于农民工还是我们自身而言都是有利无弊的,农民工可以更加清楚直观地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对于我们来说建档保存下来的可不仅仅是几本台账,在小法君的世界里,它们叫作“证据”,是证明我们按时、足额履行了工资支付义务的证据。所以,亲,小法君这边建议您要好好制作并保存台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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