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24年04月23日
巡 察 公 告
根据集团党委统一部署,党委第一巡察组于4月23日至6月7日对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察
1.信访受理对象。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各部门、项目主要负责人。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征求意见箱: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一、三、五楼电梯口走廊处。
信访联系电话:139 4040 9475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5日17时。
集团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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