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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3年12月11日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丹东、鞍山市、大连市

建设单位: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工程起自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经丹东市凤城市鞍山市岫岩县,线路终点布设至大连市庄河市光明山镇,于光明山互通北2.9公里处接入庄盖高速。

本项目路线全长174.8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0米。估算总投资215.98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24-8321191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表发表意见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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