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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期 辽宁交投廉政微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9日 A+A-

内容提要

1.高层声音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2.【评论文章】 这些政绩观偏差,必须坚决摒弃

3.【政策解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一)

4.【工作动态】 驻集团纪检监察组选派所属单位纪委书记等纪检干部参加“省属企业纪委书记监督业务培训班”

5.【纪法课堂】 学习领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一)

6.【警示教育】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 省纪委办公厅关于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情况通报

高层声音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

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5月1日出版的第9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文章强调,要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的重要政治优势。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前瞻性把握战略问题,有利于保持事业连续性。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规划法定原则。要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不断结合新的实际把这一优势发扬光大。

文章指出,要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全面,就是要以全局视野领会《建议》,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面临形势、指导思想、重要原则、目标任务、政策举措等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深刻,就是要对《建议》各项部署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既明白是什么,又明白为什么、怎么做。准确,就是要精准把握《建议》各项部署的政策界限和尺度,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

文章指出,要敏锐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这是对形势的总体判断。我们分析形势,既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又要善于把握其中一些关键因素的新变化,目的在于胸怀全局、登高望远,在战略上保持定力、充满信心,在战术上精心运筹、趋利避害,不断增强我国发展的确定性和可持续性。

文章指出,要扎扎实实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要实现产业体系整体跃升。各地区各行业要找准定位,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上下游产业相互衔接、各展其长、同向发力的生动局面。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骨干是先进制造业。要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化基础设施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要注意算投入产出账,提高适配度。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文章指出,要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赢得战略主动。我国人口多、市场大、产业全、发展动能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难以替代,这是我们经济内生增长、自主发展的底气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让内需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要正确处理消费和投资、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效率。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要以做强国内大循环提升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自主性,以拓展国际循环增强国内改革发展的活力,真正实现内外联通、互促共进。

文章指出,要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促进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是重点。要把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制定经济发展政策同步嵌入改善民生的要求,制定民生政策同步考虑促进经济发展的效应。促进社会发展,必须抓好社会治理。要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法治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文章指出,科学编制规划,务必贯彻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地方规划和各有关领域专项规划要与国家整体规划衔接好,体现国家整体规划的精神和要求,同时要因地因事制宜,把需要和可能统一起来,确保定了就做得到、能落地见效。

文章强调,要着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第一,进一步加强学习。钻研党的创新理论,吃透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提高政治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提高专业素养,不断在实践中增强现代化建设本领。第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第三,大力弘扬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及时果断消除风险隐患,努力把不利因素转化为克敌制胜的有利条件。第四,坚定移惩治腐败。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评论文章

这些政绩观偏差,必须坚决摒弃

一、重“显绩”轻“潜绩”,背离为民造福初心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首要问题,是明确政绩为谁而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然而现实中,个别干部热衷于干立竿见影、领导可见的“显绩”,不愿意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把“为民造福”搞成了“为己邀功”

(一)只为“个人升迁”,把“干事创业”异化为“晋升跳板”

有的只想“挂帅”不想“负责”,热衷于争抢那些容易出名、便于宣传、能直接打上个人烙印的项目。有的只想“摘桃”不想“栽树”,只开自己的头,不收别人的尾,没有自己政绩印记的不干,生怕“为他人作衣裳”。

(二)只为“迎合上级”,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割裂

有的“眼睛向上”,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机械执行,打着“落实部署”的幌子,不顾本地实际和群众意愿,生搬硬套上级要求。

二、重“形式”轻“实效”,违背求真务实作风

基层工作需要的是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态度,而不是好高骛远、弄虚作假的浮夸之风。现实中,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干事、只包装”,热衷做表面文章、搞花拳绣腿,既侵蚀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也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一)文山会海空转,以“痕迹”论英雄

有的以会议贯彻会议、把重复传达当履职尽责,把会议频次与工作成效简单画等号。有的以文件落实文件,上级文件一转了之、改头换面便下发执行。

(二)投机取巧应付,搞“包装式”落实

有的“新瓶装旧酒”,玩弄概念游戏,将常规工作换个新提法、贴个新标签,包装成所谓“创新模式”“典型经验”大肆宣传。有的“笔尖上出彩”,夸大其词粉饰成绩,工作干了一分、汇报说成十分,把设想当做想法、把理念当实绩、把试点探索当成熟经验。

(三)弄虚作假虚报,耍“数字注水”花招

有的靠“注水数据”粉饰太平,为完成短期考核指标,不惜在统计数据上动歪脑筋、玩假动作,掩盖发展质量不高的真相。

三、重“短期”轻“长远”,缺乏科学发展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走那种急就章、竭泽而渔、唯GDP的道路。现实中,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浮气躁、急于求成,眼里只有短期账面数字,脚下不顾长远发展根基,把一时的政绩变成长期的包袱,把“为官一任”变成“贻误一方”。

(一)急功近利蛮干,违背客观规律

有的新官上任急于烧“三把火”,动辄推翻前任经过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的合理规划,陷入“一任领导一套蓝图、一届班子一个思路”的怪圈。有的拍脑袋决策,不调研、不论证、不评估,缺少长远规划和前瞻性思考,导致政策朝令夕改。

(二)竭泽而渔开发,透支发展潜力

有的大举借债“寅吃卯粮”,不顾地方财力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红线,盲目上马大项目、铺大摊子,只顾把光鲜成绩写在当下,却把债务包袱、生态欠账等风险隐患甩给后任、留给历史,造成“政绩一阵子、后患一辈子”的恶果。

(三)新官不理旧账,缺乏历史担当

有的靠“注水数据”粉饰太平,为完成短期绩效考核指标,不惜在统计数据上动歪脑筋、玩假动作,掩盖发展质量不高的真相。

四、重“局部”轻“全局”,偏离高质量发展要求

推诿避责“甩锅”。有的在跨界治理上“踢皮球”,以“职责不清”为由互相推诿,形成“九龙治水”的局面。有的在政策执行上“耍滑头”,搞选择性落实,专挑易出政绩上“细粮”吃,一旦遇到难啃的硬骨头便搞层层推诿,致使关键改革举措在“中梗阻”中停滞不前。

实践充分表明,纠治政绩观偏差绝非一日之功,必须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以“深学”破除思想迷雾,以“真查”直面突出问题,以“实改”推进整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不断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政策解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一)

2026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修订后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共5章、38条。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国有独资、全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国有实际控制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下列领导人员:

(一)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二)列入上级党组织管理的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

(三)列入上级党组织管理或者由本企业党组织管理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指导思想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的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保障。

廉洁从业正面要求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应当做到

(一)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二)担当作为,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企业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依规依法,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谨慎用权、严守底线,公私分明、诚实守信,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保障民生,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五)作风过硬,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

领导体制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强化党的工作机关具体责任,把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营造国有企业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惩治靠企吃企、设租寻租等系统性腐败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职能职责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分七个方面列出禁止性规定

一、禁止滥用职权

禁止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程序和职责权限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并购、重组、破产、资产评估和处置、产权登记和交易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发放贷款、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授意、指使、强令有关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活动;

(五)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管理权限的上级企业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奖励、津贴、补贴和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

(六)将企业拥有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赞助,或者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管理权限的上级企业批准或者备案,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七)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二、禁止利用职权谋私

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虚拟货币等财物,或者约定在离职或者退休后接受;

(二)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他人购买、租赁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他人出售、出租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三)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基金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或者亏损后由他人补偿损失;

(四)以隐名入股、由他人代持股权或者代理开展经营活动等方式进行权钱交易;

(五)通过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

(六)利用企业内幕信息或者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谋取私利;

(七)监守自盗、暗箱操作或者巧立名目、虚增商业环节,非法占有、挪用本企业以及关联企业的财物、客户资产等;

(八)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返还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九)离职或者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十)其他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

三、禁止违规从事盈利活动

禁止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

(二)个人直接或者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或者与本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三)未经批准或者备案在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基金会、国际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或者备案兼职,但领取薪酬、奖金、津贴、补贴等额外利益;

(四)离职或者退休后3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单位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及其出资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五)其他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四、禁止为特定关系人谋利

禁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及其出资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及其出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推销金融产品提供帮助;

(七)因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八)离职或者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九)其他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五、禁止盲目追求政绩

禁止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突破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导致过度负债;

(二)偏离主责主业,搞无关多元经营;

(三)设立多层企业组织架构规避监管,进行无序扩张;

(四)在企业并购、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控股不控权或者参股不行权,导致企业失管失控;

(五)在企业合作中搞虚假控股,虚增经营业绩;

(六)进行数据造假,掩饰企业真实状况;

(七)开展融资性贸易或者虚假交易;

(八)通过出租出借国有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资质证明文件或者虚假合资等方式开展挂靠经营,拼凑企业规模;

(九)违反合规和廉洁要求拓展境外业务;

(十)其他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六、禁止违规选人用人

禁止违反规定选人用人。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

(二)在企业重组,主要领导成员即将达到任职年龄界限、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突击提拔、调整企业人员;

(三)不按照规定的职数、资格条件选拔任用企业人员;

(四)不按照程序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企业人员,或者由主要领导成员个人决定任免企业人员;

(五)私自泄露研判、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人事任免等有关情况;

(六)不按照要求履行重要人事任免请示报告、备案审批等程序;

(七)违规招聘、安排本人或者其他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或者本系统内从业;

(八)随岗位变动打招呼调用原任职企业人员;

(九)私自干预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原任职企业选人用人工作;

(十)其他违反规定选人用人的行为。

七、禁止搞四风

禁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培训活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差旅费用等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方面超过规定的标准、范围;

(二)用公款支付或者向本企业所出资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转嫁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四)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加重基层负担;

(五)工作中空喊口号、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或者机械执行上级部署要求;

(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七)其他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行为。

工作动态 

4月26日至30日

驻集团纪检监察组选派所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部部长等16名纪检干部参加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织的“省属企业纪委书记监督业务培训班”。

4月29日

集团召开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集团2025年工作,部署2026年任务。与会同志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红线》。

4月24

设计院纪委配合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开展企业有关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4月27日

建管公司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辽建管纪委发〔2026〕6号),引导全体职工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理咨询公司纪检部发布【清风筑魂·廉润初心】廉政学习材料第二期。

4月28

养护公司纪委紧盯“五一”节日关键节点,充分运用“云”提醒模块,常态化推送节前纪律要求与廉洁警示提示,严明节日作风纪律,引导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之弦,持续筑牢节日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科研院纪委发布“五一”劳动节廉洁过节提醒,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

4月29日

艾特斯公司纪委发布《关于202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廉洁自律提醒的通知》,严明节日纪律要求,并在假期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值班值守、在岗在位情况开展突击监督检查,压实值班责任,纠治作风松懈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实业公司纪委紧盯节日廉洁关口,依托“廉政之窗”刊发《@党员干部,“五一”过节不“失节”》廉洁提醒,在前期清明、五一廉洁提醒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纪律要求,筑牢节日廉洁防线,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廉洁过节。

城建集团纪检办公室依托公司微信公众号平台发送2026年“五一”劳动节廉洁提醒,帮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底线,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将廉洁自律要求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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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公司纪委结合以案促改促治专项工作,依托廉政监督员职能,下发专项排查通知,聚焦重点岗位,围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等方面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深挖廉洁隐患,从严纠治“四风”,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筑牢廉洁防线。

建安公司纪委印发《“五一”劳动节廉洁提醒》,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市政工程集团纪委发布劳动节廉洁提醒及《关于做好2026年劳动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提前划出纪律红线,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物产公司纪委发布“五一”劳动节廉洁自律工作通知,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城建集团纪检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传达集团纪委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金帝建设公司纪委向全体党员干部及职工发布“五一”劳动节廉洁过节提醒。紧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同步开展廉洁警示教育,以典型案例敲警钟、明底线。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省自警,严守作风纪律规定,自觉抵制节日歪风陋习,坚守廉洁自律底线,清风正气文明廉洁过节。

盛融万恒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部)开展“五一”节前廉政提醒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工作,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5月2日

金帝建设公司纪检部联合工程管理部及相关分管领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公司施工现场开展安全质量联合督导检查。重点对节日值勤值守、安全生产、作风纪律、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压实岗位责任,严守施工安全与作风纪律底线,确保节日期间施工现场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5月6日

设计院召开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5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部署安排2026年重点任务。

监理咨询公司召开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建安公司纪检部对下属子公司“五一”劳动节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月7日

实业公司纪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示警,督促各子、分公司开展华晨集团系列腐败案件警示教育,以典型腐败案例为镜鉴,强化各级员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建管公司召开公司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统筹部署公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红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科研院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近40人,赴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开展警示教育参观活动。

市政工程集团纪委组织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党员干部明纪法、知红线、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夯实廉洁自律思想根基。

5月8日

实业公司纪委持续强化廉洁引导,依托“廉政之窗”网络平台刊发《心中不清难自安》警示短文,通过深刻警示、正向引导,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廉洁自律意识,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科研院纪委依托公司微信公众号警示教育专栏,推送物资采购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严守采购工作流程。

5月9日

运营公司纪委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李强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5项内容,审议有关工作汇报,并对近期纪检工作作出部署要求。

养护公司召开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系统总结2025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

市政工程集团召开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25年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观看警示教育片。

艾特斯公司纪委派员全程参与公司2025年度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民主测评工作,参与公司干部推荐和考察工作,确保推荐、测评、考察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程序关。

艾特斯公司召开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上级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总结2025年度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周密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会议同步组织参会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红线》,以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筑牢思想防线。

5月10日

运营公司铁岭分公司开展“510思廉日”主题活动,通过利用电子屏播放廉洁标语、召开专题学习会等方式,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日常运营管理环节,涵养风清气正的干事从业环境。

5月11日

运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并审议纪检工作专项汇报,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盛融万恒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红线》,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5月12日

实业公司纪委协同公司党群工作部,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教育,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切实压实廉洁从业责任。

投资公司召开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观看警示教育片。

5月13日

运营公司召开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集团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作题为《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实现公司“十五五”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物贸公司纪委对拟推荐“两优”对象进行廉政情况审核,审慎出具廉政意见1份,精准履行监督职责,从严审核把关,为“两优”推荐工作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实业公司纪委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围绕集团巡察问题清单,精准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同步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整改措施完善工作,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见底清零。

建管公司纪委制发“以高分换取高额回报”为主题的“漫画说纪”第二季第二期,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平台打造廉政教育新窗口。公司纪委开展2026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各部门、各项目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内控机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监理咨询公司组织在秦沈高速公路松岭门至沈阳段QSJL-3标总监办召开警示教育会,会后与关键岗位人员座谈,并对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廉洁回访。

设计院纪委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确保全年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建安公司召开公司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资源开发公司召开2026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同步组织公司全体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

5月14日

设计院纪委赴院属试验检测中心开展学习教育专题调研。

养护公司纪委组织开展新任干部任前廉政集体谈话,通过纪律提醒、警示教育,压紧压实廉洁履职责任,引导新任干部严守纪律规矩、规范秉公用权,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5月15日

物贸公司纪委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参观辽宁省女子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强化全体党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纪法课堂

 学习领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一)

警示教育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 省纪委办公厅关于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情况通报

前,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省纪委办公厅对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住建领域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频发,增加企业负担。2021以来,全省住建系统对建筑企业项目开展检查缺乏统筹,程序不规范,存在多起重复检查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外检查占比较高,未按程序向司法行政部门备案。阜新一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在14个月施工期内,被省市区住建部门轮番检查16次,最短间隔3天。

省农业经济学校借举办农民班虚增全日制在校生,套取财政拨款资金。2014年至2025年期间省农业经济学校连续举办高素质农民培养学历班。为获得财政拨款,把利用双休日、寒暑假进行授课,实行弹性学制的农民班学员,以全日制在校生身份进行学籍注册和数据填报,十余年间累计虚增3.9万余人次。

以上问题暴露出,一些地区和单位政绩观还存在偏差,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仍有差距。有的随意开展涉企检查事项,不履行备案程序,多头重复检查造成企业负担;有的在农民职业教育中弄虚作假,为套取财政资金篡改学员身份信息,学籍管理形同虚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踏踏实实干事创业,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采取务实举措,标本兼治推动问题整改。各级专项工作机制要加强与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对接协作,坚持抓典型抓现行抓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深挖形式主义背后的官僚主义和政绩观偏差问题,持续深化“六个纠治”,以正确政绩观推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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