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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技术设计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7日 A+A-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2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技术设计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京哈高速沈山段车流量大,牵引式货车比例高,特殊天气牵引式货车重心不稳易发生事故,为提高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安全性,计划对京哈高速沈山段局部段落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服务周期:1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资质等级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企业业绩

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7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曾独立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注: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公开查询后载明的完整信息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3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71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下同)内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主要人员个人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公开查询后载明的完整信息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职务、任职时段、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投标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lngsjzb_hj@163.com邮箱,并电话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采购文件:

  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trbkfX8ejDhE2gmQGFSXTQ,提取码:akvb,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

  ③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④“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⑤供应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全本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

  ⑥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

  ⑦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行  号:105100004122

  账  号:11001102700052503412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沈山交通安全提升技术设计)。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2 月 8 日 13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00 时至 13: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24-82364406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张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联系我们

024-678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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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