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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定额修订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5日 A+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定额修订咨询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养护定额进行修订。内容包括日常养护、机电设施维护及检测、房屋类设施维护定额。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7月底前,完成定额修订初稿;9月底前,完成定额修订工作,并提交《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定额预算编制办法》《辽宁省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定额》、《辽宁省高速公路机电设施维护定额》《辽宁省高速公路房屋类设施维护定额》以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养护定额预算》。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18年~2020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00万元;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参与过1个行业地方补充标准编制及相关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⑤近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持有住房及城乡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8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四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及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

  ⑤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彩色影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6470188000092268(汇编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7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 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 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8236433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韩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账        号:36470188000092268

联系我们

024-678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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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