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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修复性养护维修工程技术设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 A+A-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修复性养护维修工程技术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修复性养护维修工程技术设计主要为阜锦高速公路路面修复养护维修工程和沈山高速公路路面修复养护维修工程两个工程的技术设计:

  (1)阜锦高速公路路面修复养护维修工程

  2021年阜锦高速公路路面修复性养护工程设计范围为K0+500~K118+000。包含主线及立交匝道病害处理、罩面。不含收费站、服务区及其匝道相关内容。阜锦高速公路于2002年8月通车,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起点位于长深高速公路阜新立交,桩号K0+500。终点位沈山高速公路明字屯立交,桩号K118+000,路线全长117.5km。全线有互通立交6处,分别为阜新北、阜新南、清河门、义县、七里河、双羊。有服务区1处,为义县服务区。根据现场调查主要病害形式为纵缝、龟裂、车辙等病害。

  (2)沈山高速公路路面修复养护维修工程

  2021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路面及桥梁维修工程维修范围包含主线及立交匝道病害处理(路面及桥面),沈阳至山海关高速公路于1999 年建成通车,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根据现场调查路面存在的典型病害型式为纵向裂缝、龟裂、块裂、车辙、坑槽及松散、剥落等病害。桥面病害类型包括龟裂、裂缝、坑槽及桥面唧浆等病害。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采购范围:202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路面修复性养护维修工程技术设计。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设计周期:1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

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曾独立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技术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必须含路面)。

注: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公开查询后载明的完整信息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下同)内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养护维修工程的技术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必须含路面)的项目负责人。

注:主要人员个人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公开查询后载明的完整信息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职务、任职时段、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信誉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 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2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述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A4纸幅面、按照下列顺序装订)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  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24-82364408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闫女士、徐先生

  电    话:024-23304808

  传    真: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账    号:36470188000092268

  2021年3月31日

联系我们

024-67856789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