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保安服务: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含子公司)区域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大门及各区通道管理、治安防范、防恐、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安全巡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配合地方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工作。
保洁服务: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区域内办公楼外围与楼内的保洁服务。
2.2项目地点:
保安服务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177号、沈阳市东陵区高坎镇旧站。
保洁服务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2.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服务期采取1+1模式,即固定服务期1年,第2年为浮动服务期,浮动服务期根据中标人服务状况,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进行续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2019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00万元;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管理经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2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四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及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 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逐页加盖单位章)。
②“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影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逐页加盖单位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6470188000092268(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 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邮政编码:110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2452675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韩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账 号:36470188000092268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