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车辆租赁服务。
2.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采取1+1模式,即固定服务期1年,第2年为浮动服务期,浮动服务期根据中标人服务状况,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进行续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一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有1项车辆租赁业绩;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2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四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及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 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②“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6470188000092268(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 www.lnjttz.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邮政编码:110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2452675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韩女士
联系电话: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账 号:36470188000092268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