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井泉服务区秩序委外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服务地点:辽宁省高速公路井泉服务区。
2.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采取1+1模式,固定服务期一年(2021.3.1-2022.2.28),第二年为浮动服务期,浮动服务期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考核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招标范围:辽宁省高速公路井泉服务区秩序委外项目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合同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或上级直接主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经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曾独立完成过1个秩序委外项目或1个保安服务项目。 注: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
信誉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供应商未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2月6日至2021年2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时间内,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邮箱871134639@QQ.com:(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4)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我们将通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详见邮件回复内容)。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开标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直播,会议室号及进入密码在开标时间前1天提供给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邮递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丽岛路46号,李女士收,联系电话:13591699877)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1号
联 系 人:李 钢
电 话:1394009499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丽岛路46号
项目联系人:李 阳
联系电话/传真:024-83733449转87、13709857758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0013 700080 5251 8656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